[新闻] 海外资金属所得 须申报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2-14 12:25:13
海外资金属所得 须申报
2022-02-13 23:43 经济日报 / 记者翁至威/台北报导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提醒,台商个人取得海外资金如属所得,应申报纳税,举例而言,像是
在开曼、英属维京群岛等免税天堂设立公司,取得分配盈余,属海外营利所得,应计入个
人基本所得额(最低税负制),扣除670万元免税额后,依20%税率计税。
境外资金专法虽已落日,但台商仍可循财政部解释令,将海外资金汇回,如果汇回资金属
于本金,自然没有课税的问题;但若属于所得,则应诚实申报。
中区国税局解释,海外资金不等于海外所得,像是本金、减资退还投资款、借贷或偿还债
务款项等,都不算所得;但如果汇回海外营利所得、执行业务所得、薪资所得、利息所得
、租赁所得等,则应按所得取得年度,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规定计算、申报及缴纳所
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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