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博观点/不动产如何转给子女 ?
2022-02-08 23:14 经济日报 / 杜茂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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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杜茂弘。凯博/提供
在协助客户进行家族传承规划的经验当中,不动产传承往往是客户关注的重点,惟台湾不
动产税制相当复杂,如何能将不动产传承相关税负合理化,需缜密评估。故进行正确的不
动产移转规划为资产传承规划的必要课题。
过去进行不动产传承规划,大多是透过“继承”方式进行,主要因为不动产系以公告现值
计入财产总额,有压缩资产的节税效果外,且透过“继承”移转免纳土地增值税及契税,
另继承后由继承人出售,是从继承日计算前次移转现值,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持有期间的土
地涨价总数额归零,不用再课征土地增值税,故若为早年取得的不动产,采用“继承”的
方式可省下一大笔土增税。
而在房地合一税2.0上路后,规划上更为复杂。由于新制是用实质收益来课税,且短期交
易的税率较高,故在进行不动产传承规划时,需要考量不同面向。
首要考量为不动产再次移转可能性及时间点,若后代取得不动产后预计处分变现,采取“
继承”或“赠与”规划方式则以当时之公告现值计入成本,导致房地合一税负担较重,故
或许可考虑采用“买卖”的方式,避免未来要缴纳高额的房地合一税。但仍需评估若采取
“继承”的方式,继承后再出售之不动产可能适用旧制(土地所得免税),且被继承人持
有期间的土地涨价总数额归零等条件,或若采取“赠与”的方式,利用每年免税额度及税
率差异分年降低财产总额进而降低实质税率。故建议仍需通盘考量来进行传承规划。
不动产传承规划除需符合法令规定,尚应考量各种税负影响,建议咨询专业服务机构。(
作者是凯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杜茂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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