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遗产税 遗嘱执行人优先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9-12-18 17:09:46
2019-12-18 02:33
经济日报 记者程士华/台北报导
台北国税局表示,民众往生后的遗产税处理,应根据当事人是否预立遗嘱及法定继承人,
来决定承担的优先级。
其中遗嘱执行人为第一优先对象,其次才是继承人及遗产管理人,若是以上角色都不存在
,才由国税局指定公家单位协助申报。
台北国税局最近接到一通询问电话,甲君过世之后,因其父母也早已过世,再加上甲君本
人没有结婚、没有配偶及子女,甲君唯一的亲属是哥哥,已经是位年迈的老先生了,希望
能由甲君的姪子,也就是哥哥的儿子代位继承遗产、处理遗产税事宜。
官员指出,然而税法上的优先级不太一样,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在法定继承人之前,
还有“遗嘱执行人”这个选项,只要甲君在生前有委托他人或机构预立遗嘱,这位遗嘱执
行人就会优先成为甲君的遗产税纳税义务人。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423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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