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今日确认国税局退税金额发现与原本申报的不同,状况是这样的:
申报是两张税单
1.原一家四口(我、太太、两个小孩)加扶养爸爸,一共可退税一万二(含爸爸的股利退
税600多)
2.妈妈单独报税(因为有租金收入,单独另外申报)退税200多
但看到退税金额是我这退7000多,妈妈那边退800多(200多+600多)
后来才发现妈妈那笔有把爸爸也列入抚养,国税局应该是因为爸爸有重复申报,于是把我
的税单里面爸爸的部分扣除,造成我的那边免税额减少了
这种情况有机会申请更正吗(可以多退点税)该怎么进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