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自用住宅申请问题(有爬文但还是有点乱)

楼主: danger110 ( )   2019-07-11 10:30:14
大家好
有关自用住宅税率想请教
我跟母亲各有一间房子在不同县市(A、B),父亲已过世
因为母亲有渔保问题不能设籍在她购屋的地点
因此是A(母亲持有、我设籍,房屋地价税都最低)
B(我持有、母亲设籍,房屋地价税第二)
以上各自适用自用住宅税率都没有问题
但是今年我结婚了,我跟先生另外购买了大一点点的房子C(我持有,房屋地价税都最高)
先生目前户籍与公公婆婆一起,名下没有房子
现在想请教设籍自用住宅问题,
是否可以将先生户籍迁进C,然后直接三栋都适用自用住宅?
还是我所持有的B,C,仅能择一处适用?
我爬完文的理解是
1.我持有的B、C两栋,一栋由配偶、一栋由直系亲属设籍,可适用自用住宅税率。
然后我自己本人在我妈妈的房子设籍,妈妈的房子也适用自用住宅税率。
这样正确吗?
2.如果上面这样三栋不能都适用自用住宅仅能选两栋,妈妈因为保险问题不能迁回A
请问有建议户籍变动最小最有利的做法吗?
谢谢
作者: emily20 (emily)   2019-07-11 14:44:00
应该三间都可以,建议你打去税捐处地价税问"税务员"应该先生户籍到你新买的那间就可以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7-11 16:23:00
自用住宅用地税率地价税之节税要诀:如果拥有二处以上的自用住宅时,则可一处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设籍,第二、三……处如成年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其中1人办竣户籍登记,在其他条件都符合的情形下,可以不受一处的限制,全部可以适用优惠税率。
作者: behemoth (贝西摩斯)   2019-07-11 18:11:00
自住分两种,房屋跟地价,房屋夫妻3户,地价夫妻1户不过两种目前看起来都可以
作者: jerryfrank (Jerry)   2019-07-14 15:49:00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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