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7 23:46经济日报 记者翁至威/台北报导
不只是综合所得税将于5月开征,房屋税开征期间,同样也是落在5月。
地方税捐稽征机关表示,房屋税课征所属期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纳税人
约在4月就会陆续收到房屋税缴款书,记得如期缴纳。
为方便民众缴税,民众除了可前往代收税款的金融机构缴纳外,也可以自动柜员机、信用
卡、活期储蓄存款帐户、芯片金融卡;或透过电话语音、互联网转帐缴纳税款,税额在
2万元以下者,也可到四大超商缴纳,此外也可透过行动支付缴费。
地方税务局表示,房屋税税率大致可分为四种,分别为自住住家用、非自住住家用、非住
家非营业用以及营业用,其中以自住住家用最为优惠。依据房屋使用情形,当房屋符合无
出租、营业,并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实际居住使用时,就可以适用自用住宅税率。
若要申请房屋使用情形变更,要记得尽速在变更日起30日内向税务局申请。如果变更日期
在当月15日以前,当月起就可适用变更后税率。
地方税务局提醒纳税人,依税法规定,逾期缴纳税捐,每逾两日会加征应纳税额1%滞纳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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