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8 中时电子报 吴佳晋
一、今年有增加行动支付用手机报税,是这样吗?
答:是的,新增行动支付APP缴税。
二、外界都说今年报有很多减税红包,这些减税红包到底是那些?
答:1.四大扣除额提高:标准扣除额(9万→12万)、薪资(12.8万→20万)、身心障碍(12.8
万→20万)、幼儿学前扣除额(2.5万→12万)。
2.课税级距取消45%。
3.调高每人基本生活费用(16.6万→17.1万)
三、因扣除额及免税额大幅提高,今年报税那些所得以下的纳税人可以不用报税?可否举
例说明答:
答:
1.月薪3万(3万*12=36万)以下小资族:免税额(8.8万)+标准扣除额(12万)+薪资(20万)=
40.8万 免税
2.双薪家庭:免税额(8.8万*2)+标准扣除额(12万*2)+薪资(20万*2)=81.6万
3.小家庭:(5岁以下子女2人)免税额(8.8万*4)+标准扣除额(12万*2)+薪资(20万*2)+幼儿
(12万*2)=123.2万
四、夫妻及受扶养亲属若都有股利所得时,是否可分别采取不同申报方式,例如有人合并
课税有人分离课税?或同一户的所有申报者,只能全部采取一种方式课税?
答:综所税采“家户申报制”,一申报户仅能选择一种股利课税方式,家户成员不得分采
不同股利课税方式,夫妻采各类所得分开计税者,亦不得采不同股利课税方式。
备注:方式一之可抵减税额上限金额为每户 8 万元 ( 非每人 8 万元 )
五、关于股利申报问题,如果纳税人的股利决定采分离课税,那在申报书上还要填上股利
所得的明细吗?还是分离课税后,就不用再写进去了?
答:目前申报书未出,但依以往皆列出股利所得明细,应当会照旧,仅计算方式不同。
六、股利申报有无其他应注意事项?
答:如选择分离课税,将影响捐赠扣除额额度。
七、关于纳保法申报问题,如果基本生活费今年金额为每人17.1万元,但须扣掉免税额、
标扣(或列举)、幼儿扣除额、储蓄扣除额、身障扣除额、教育扣除额,那什么条件才能扣
到基本生活费呢?
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之基本生活费用免税规定系将每户可用17.1万元乘上纳税者、配偶以及
申报受扶养的亲属人数,若此金额超过免税额及扣除额合计数(不包括财产交易损失及薪
资特别扣除额)之差额部分,得自综合所得总额中减除。
纳保法申报,举例说明。(资诚提供)
公式计算为:基本生活费扣除额 = 基本生活费总额(17.1 万 × 人数)-“免税额8.8+
标准扣除额12/列举扣除额+特别扣除额(身心障碍20、教育学费2.5、幼儿学前12、储
蓄投资27)”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408003215-260410?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