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很多资料还是有点疑问
今年我跟先生可以合并也可以分开
先生去年及之前都由公公拿先生的凭证申报多年
先生扶养公公跟婆婆多年
公公收入不多股票利息之类
因为想要拿回自己申报
一方面也想算今年合并或者分开哪个划算
之前跟公公要回凭证不太愿意还
不想撕破脸只好办理遗失补办了先生新凭证
公公手上那张理应失效
问题一
公公是被扶养人如果用他自己凭证是否可以带出先生收入跟其他资料呢?
问题二
因为公公很爱管先生的收入,前年先生大病一场之后也不太联系他,今年拿回凭证后,想
阻止公公可以查先生的任何所得及资料,查了一下公公有先生身分证影本跟切结书就可以
去国税局查到,是要去办一种[限制他人查调本人所得及财产],这个随时可以去办是吗?
一定要本人吗?
因为打去问发现很多税务人员跟3/15前所得分开提供这个搞混
问题三
还有如果公公一直乱
我可以请他自己申报就好吗?他75岁了收入没有超过40.8万
抱歉问题有点复杂
恳请先进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