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受扶养亲属死亡

楼主: nakimusi (简单幸福的生活)   2019-04-08 12:59:04
前情提要:受扶养人是妈妈,领有身心障碍手册,去年9月过世
就业后,妈妈就由我申报扶养
但婚后,因与先生合并申报所得,致使妈妈不能领津贴,
所以隔年开始由弟弟申报扶养,至今3年
问题一:今年申报所得,可以改由我申报扶养妈妈吗?
问题二:如果可以申报扶养妈妈的话,在申报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部分?
例如:需检附何证明文件或其他事项.....
感谢回答!
作者: cdfreen (我爱你 520)   2019-04-08 22:03:00
1.可,2. 不需要附上证明身心障碍手册有的话就还是附上去吧
作者: navykao (navykao)   2019-04-08 22:06:00
107年尚有生存期间,可认列为扶养亲属没问题,无须额外附附件,要注意的是先与弟弟谈好避免重复申报,免得后续补税或更正等繁杂事宜…
楼主: nakimusi (简单幸福的生活)   2019-04-09 08:33:00
感谢c大和n大的回答,非常感谢。弟弟的所得是我代为申报,不会重复申报。感谢提醒!
作者: keying (意志决定胜负)   2019-04-28 16:27:00
死亡的话 扣除额好像要按比例刚查证 是死亡人非扶养亲属的话 扣除额才要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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