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有正职
我最近在做网拍,算是顺手做兴趣的,但是东西单价高所以营业额颇高
最近发现快到撞到平均六个月八万的门槛了
倒不是心疼那1%,主要是懒得办理税籍,其实那时候根本没想到过会撞到这门槛XD
所以这几天在那边算数字,打算压一下避免超过
本身商品是类似大型布偶的东西
不过我自己也有在玩,只是挺喜新厌旧
所以换掉的时候会便宜卖掉自己的二手布偶买新的
想问的是这样到底能不能算是出售非营利的二手商品
本身并没有任何收购二手然后卖出的事实,而且我自己的二手售价至少都在一半甚至以下
有时候懒得等甚至是用送的(只收150包装费加运费),真要以营利来说是亏到姥姥家了吧XD
6*8=48万内的营业额,我卖掉我自己的二手品大约近2万
只是我比较懒(当时没考虑到),所以都是用同个露天帐号卖的
(话说我在猜露天推出业绩计算的功能是不是就是为了给政府查税资料XD)
因为都是同类型的东西,这个到底是只能被认定算在48万内
还是可以主张这部分的金额是卖掉自己的二手品,不能算在营业额内呢?
另外想问如果我都有注意数字有压住没超过
那是否我只需要在年报税的时候,把年营业额*6%算进个人所得里面报税即可?
希望各位能教导我一下,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