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lduck (123)
2018-09-06 19:12:52请问,如果家中父亲死亡后,子女都同意把房屋、土地、存款让妈妈继承
到地政事务所继承房屋、土地时,遗产分割协议书写上房屋、土地、动产
也全部写上妈妈继承全部,这两天也把全部的继承手续办完。现在妈妈想
要分配部份给子女,这样能主张是遗产分配而不是赠与吗?谢谢!!
作者: Mooretomato (浩呆番茄) 2018-09-06 22:42:00
过世的人才有继承这个选择,如果地所已经登记完毕,那只有赠与买卖的路可以走了
楼主:
olduck (123)
2018-09-07 12:08:00了解,自已也觉得想这样主张怪怪的,送上的分割协议书动产部份也写上了,对妈妈算保障,只是她没讲清楚现在变失策..她现在想分配的是存款部份,只能跟她说清楚赠与税再决定
地政事务所的遗产分割协议书如果已经写了动产通通由妈妈继承的话,妈妈再移转该动产的一部分给其他子女,这个行为是属于赠与行为。请利用妈妈每年220万的赠与税免税额,来移转动产给其他子女。
楼主:
olduck (123)
2018-09-08 21:00:00谢谢释疑,稍微搞清楚不要给自已找麻烦比较好,虽然应该算自已挖洞给自已跳的样子
作者:
ayuchi (花)
2018-09-08 21:28:00结婚是当年多100吧
是多100没错,想要节税今年底前220 明年1/1又能220
作者:
ojh (消失在沙漠中的驼客)
2018-09-20 10:14:00可以参考一下民法824条 没分到遗产的人可以有现金补偿 不课税
作者:
ting701 (耀你馆)
2018-09-23 10:52:00先主张剩余财产请求权吧
作者:
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2018-09-25 12:27:00遗产的免税额 不是比较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