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可否使用自然人凭证申报申报财产交易损失

楼主: workmanstyle (個性決定命運)   2018-05-28 00:51:16
想请教各位前辈,若是去年度于外汇交易有汇损时
可否直接使用网络报税系统列举财产交易损失的部分
目前试着在财产交易损失扣除额中键入汇损的部分,但得到的结果是:
萧舜中的财产交易损失: xxxxx元
采合并及薪资所得分开计税者之财产交易损失扣除额为:0元[目前采用本式]
采配偶各类所得分开计税者之财产交易损失扣除额为:0元
采本人各类所得分开计税者之财产交易损失扣除额为:0元
目前想到除了软件的问题外,不能扣除的是否因为我目前采用的方式是标准扣除额的关系呢?
(目前列举扣除额的确低于标准扣除额,但照理说这部分跟财产交易损失扣除额应该
是分开的事情才对),还是因为同年度没有财产交易所得的关系呢(利息收入应该不算)
还请各位不吝指教~
作者: Aquascutum (Aquascutum)   2018-05-28 13:56:00
财产交易损失只能抵财产交易所得,你当年度没有财产交易所得,所以损失不能抵
楼主: workmanstyle (個性決定命運)   2018-05-30 02:10:00
感谢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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