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看过置底的FAQ19,不过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想请教大家。
状况:
1) 父母已经在五月初合并申报所得
2) 父亲满70岁,有房租所得
母亲满60岁,开小店换算营业所得未满60,000
问题:
1) 父母已经合并申报所得,我可以申报扶养其中一人吗?
如果可以的话,父母已申报那一份该如何更正?
2) 爬文得知申报扶养母亲而父亲单独申报,这方式可行。
但我试算时,发现父亲单独申报时会一并带出母亲的股票和利息收入等。
我虽然将母亲的收入手动删除,但最后试算的扣除额还是依照"夫妻合并申报"方式扣除
请问有什么方式可以只带出单独申报的单人扣除额吗?
(这样才符合父亲单独申报的事实?)
从傍晚到现在一直搞不定@@小弟先感谢大家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