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综所税我是用自然人凭证申报
并且由户头扣款
今天突然收到执行署通知书
有去财政部查询综合所得税核定说明
里面写得综合所得税总额、全部扣除额
以及应纳税额都跟我去年留存的收执联不同
另外在财政部网站查询综合所得税核定资料
显示还需补缴1万5,期限是107/01/25
但跟执行署通知书显示缴交金额也不同
请问这份执行署通知书是真的吗?
我有需要理会它?
平常上班无法打电话到国税局询问orz
之后会特地请假去国税局了解情况
如果真的要缴也能一并处理
只是在这之前想先大概了解
麻烦大家如果有经验的能帮忙回答一下
谢谢
https://i.imgur.com/5DcHVEo.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