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这样的状况是否需缴纳税务

楼主: w901741 (小堂)   2018-03-06 07:49:00
小弟目前的工作比较特殊,工作地点在台湾,但是薪水是发放美金,由香港公司发放美金
薪资到小弟的香港帐户。
1. 这样的状况是否可以适用海外所得,综合所得净额小于670万不课税?
2. 人在台湾工作,但薪资发放到香港户头,是否需在香港缴纳所得税?
作者: aguey (aguey)   2018-03-06 12:30:00
台湾分公司?台湾子公司?又台湾事业目的?
楼主: w901741 (小堂)   2018-03-06 12:38:00
在台湾没有设立公司有点类似自由工作者,但受到香港公司的委托在台湾处理事情,委托费用则会汇到我的香港户头
作者: shineh (sh)   2018-03-06 16:25:00
不算海外所得。
作者: snowxmas (思念无用)   2018-03-08 00:04:00
劳务在台湾提供,似应算台湾所得?
作者: csco ( ARM 株式会社)   2018-03-16 10:52:00
香港是"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为"属地原则",薪资入香港户头所以香港要缴所得税(有源自香港地区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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