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屋分层赠与疑问

楼主: stephanie39 (stephy)   2017-11-19 17:54:50
请教各位版友
日前想向母亲购买名下一户房产,但因无法拿到国税局的免税证明则想改成每年分层赠与

该户土地加房屋的现值约800万元,所以预计分4年过户(没有父亲可以先赠与来缩短成2年
:( ),爬了点文想自己去办理赠与业务,但有些问题想再厘清一下故想向各位版友请教。
1.请问可以直接赠与由妈妈给我跟先生吗?还是要先过户给我,我再赠与给先生呢?
2.这栋房子目前有1500万元的贷款,贷款会影响到赠与吗?
3.虽然这房子的现值只有800万,但周边同坪数的房子实际成交金额都已经破2千万,若未
来要售屋,税金部分应该会被扣(实际成交金额-800)*10% 对吗?
以上几点还麻烦版友不吝解答
谢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1-19 19:22:00
建议真的支付买卖价金及贷款,以市价向母亲购买房屋。这样子将来再卖出时房地合一税的成本才会高,缴的税才会少。最起码贷款之债务人换买方,以1500万为买卖金额。只是国税局人员可能会主观地实质审查买方是否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建议找有经验的地政士办理。银行贷款金额部分,建议先询问银行。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11-20 12:37:00
赠与也可以和实价一样啊不需要和银行借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1-20 14:20:00
主张附有负担之赠与有一个问题:房屋之赠与时价(公告土地现值+房屋评定现值):800万负担为1500万银行贷款。反而房屋之受赠人,会有视同赠与700万(1500万-800万)的问题。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7-11-20 22:22:00
上面这情形,我猜会用市价而非现值,不会以赠与论。参考台财税第37864号1.两情形赠与税一样吧 2.可用附负担赠与,省了赠与税不过要考虑将来出售房地的税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1-20 22:41:00
台财税第37864号是买卖。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7-11-20 23:03:00
不全相同,但就 承担债务是否以赠与论? 这点是一样的
作者: Haoer (火宅之猫)   2017-11-21 00:13:00
赠与有土增税的问题(这房子几年了)赠与人一年 220万免税额,要给谁都没关系反正给你和先生总合<220 就免税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1-21 01:38:00
立遗嘱会有特留分的法律问题,我一直搞不懂你们究竟是真的要拿钱出来买,还是无偿赠与?如果单纯以节税观点来看,以遗嘱指定应继分或遗产分割方式及遗赠通常是较好的方式,但会有法律上特留分之扣减权利人摆平的这个问题。
作者: snowxmas (思念无用)   2017-11-21 07:35:00
请问 如果国税局以1500万当市价 减除负担债务1500万 赠与价值不就变0了没有赠与税问题?那未来要算房地税时,是不是也能用1500当取得成本?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1-21 22:38:00
赠与财产价值之计算,以赠与人赠与时之时价为准。土地以公告土地现值或评定标准价格为准;房屋以评定标准价格为准(《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0条意旨参照)。上述法律明文规定,赠与不动产价值之计算,土地以公告土地现值或评定标准价格为准;房屋以评定标准价格为准。 至于二亲等以内亲属间财产之买卖,无法提出已支付价款之确实证明,或是该已支付之价款系由出卖人贷与或提供担保向他人借得者,以赠与论。 依上述《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第6款之意旨,二亲等买卖不动产应提供资金流程证明,且该资金不得由出卖人提供或由出卖人提供担保向他人借贷,否则以赠与论。因此本件若以1500万为买卖金额,应该提供1500万支付资金流程证明,若买受人系以不动产贷款取得买卖价金,尚须有支付贷款之清偿能力相关证明,以供国税局审查之用。
作者: snowxmas (思念无用)   2017-11-21 22:59:00
谢谢Tao大说明 只是好奇原po说他问国税局回答说会以1500万当赠与价值 好像哪里怪怪的?
作者: forelsket (Giphy)   2017-11-24 08:23:00
你问了代书又想自己办理....蛮讨厌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1-24 21:02:00
一知半解省那些费用,自办流程出问题的话,是会因小失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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