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过世,继承人就两位:妈妈与儿子(已成年)
名下财产就目前现住房子一间(有分房屋跟土地部份)
银行存款(几千元),无收入、无欠债,无房贷、无赠与。
股票有之前房贷的银行(旧制合作社改制银行时
把加入合作社缴会员费变成股东(?),
但是股份刚好在去年底已处理过户给别人了)
[有查所得但不知为何还有该银行给的137元???]
遗产税应该没有达到要缴的程度
也确定房子就是过户给妈妈。
请问这种情况,在办理继承过户时,有什么该特别注意的吗?
什么样的继承与过户方式可以节省最多税或是最简单?
(至少一年后若有买卖房子是否有相关税务或该注意的细节?)
国税局与地政(房子过户)继承方式一样吗?(分割或是?)
要办什么事情母子都可以一起去,那印鉴证明需要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