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这样是否能合法避税?

楼主: harkel (harkel)   2017-10-08 23:49:45
我和父母居住在台北市,已经是快30年的老房子了,近几年房价涨的凶,相对的,土地增
值税也爆涨到上百万,老人家一直想把房屋转让给我,但是无奈要课赠与税和土增税,费
用太高,所以无法进行。(他们不想用继承的方式处理,原因复杂暂不叙述)
以下是我想到的方法,请专业网友帮忙看看这样有没有办法做到合法避税。
假设房屋评定现值和公告地价加总为1500万,老人家先去银行贷款1500万,其中440万赠
与给我当成购买新屋的头期款,其他分年赠与给我(每年440万,约需要3年),新房出租
加上剩余资金投资中华电信等高股息股票,若可超过房贷利息,原则上是不用额外支出,
我则继续和父母同住,等到他们百年以后,继承的30+n年老房子因为负债抵减,所以继承
时免纳课遗产税。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0-09 06:12:00
不必贷款那么多,因为光遗产税免税额就1200万了,还有一些扣除额也可以扣除。表面上好像很合理,但你略忽了目前股市在高档,有可能拿到股息,却赔了股价。其实我大概猜得出来,应该是其他继承人摆不平,所以要先把钱贷款出来,再赠与现金给你。但也要银行愿意借钱给你父母,而不是你去当债务人或连带债务人,这样子有可能国税局会认为这实际上是你的债务,而非你父母的债务。总之,好好做好该做的法律行为。
楼主: harkel (harkel)   2017-10-09 20:44:00
今天有问一下银行的朋友,这样的方式原则上可行,但是银行好像超过85岁以上考量还款能力,可能会拒绝拨贷就是了
作者: snowxmas (思念无用)   2017-10-10 12:18:00
银行超过一定岁数若没还款来源会征提连带保证人
作者: jasonyr (Jason)   2017-10-10 15:57:00
先嘘,没有合法避税这种东西
作者: neglect   2017-10-10 18:39:00
遗产税1200万免税额,且继承免纳土增税,你干脆继承算了
作者: Haoer (火宅之猫)   2017-10-11 01:22:00
没重点,到底有几个合法继承人~~1500万*3倍,合法继承人一定会和你分的~~最后你不拿个一两千万不能解决所以现在花百万能过户~~ 便宜呀~~没有合法避税这种东西~~还有呀,你以为10年借 1500万,还不出来的是本金还是利息?最后能避土增税的唯一方式就是你父母之一死亡后,让另一人继承,土增税就会归零,之后再赠与就没土增税问题
楼主: harkel (harkel)   2017-10-11 15:21:00
只有父亲一人,所以没有伴侣可以转移。贷款出来的钱只要每年转让220万,就没有赠与税问题,之后也没有其他继承者分产问题。最终遗产要课税是要看原有资产扣除债务后的剩余价值,所以房屋残值就不高,只是日后我们要卖房的话,该课的土增税也是跑不掉,但至少到时候是拿卖掉的钱付,不是生前转移一次要付百万。
作者: Haoer (火宅之猫)   2017-10-12 00:58:00
所以不有其它合法继承人和你抢,完全没有先赠与的必要没人知道你为什么要先赠与。但是以你的条件,继承有好没坏遗产税可先不管,继承的话,土增归零,就比赠与强。高龄是借不到钱的,银行是要钱不要房你做保也不一定借的到。目前唯一可行就是以房养老借钱增加负债,长辈过世后,也许可以少付遗产税。直接借钱的方式,国税局又不是吃素的~~
楼主: harkel (harkel)   2017-10-12 16:11:00
H大误会我的意思了,继承部分,因为我是独子,但还有其他姐妹,父亲想把房子留给我,所以才想用上述的方法。另外不考虑以房养老,因为用年金方式领出,多数钱还是卡在银行那里。
作者: Haoer (火宅之猫)   2017-10-13 02:29:00
所以还是有其它继承人~~没还款能力,银行不会借钱给你父亲,所以不用想太多直接去国税局问吧,办继承要付多少土增税就能算出赠与 220万的土地,要付多少土增税(先处理土地)过世前两年赠与还是要课遗产税,所以如果是长辈生病现在才在才要避,是避不了的遗产税
作者: sodaice (苏打冰)   2017-10-16 11:54:00
可以借此篇问一下Haoer大 请问您说的继承后土增税归零所以假设现在有间房子公告价为1200万 然后用继承后无赠与也无遗产税 继承后再卖出土增税就没了? 我的理解正确吗?
楼主: harkel (harkel)   2017-10-16 18:58:00
若用继承方式取得,届时继承者卖屋应以继承当时的公告地价作为成本计算土增税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0-17 00:19:00
我补充一下:因继承而移转之土地,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税法》第28条但书要旨参照)。继承登记完毕之土地的前次移转现值为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时)之公告土地现值,因此理论上在被继承人死亡的同一年将不动产移转给他人是不必缴土地增值税。(《土地税法》第31条第2项要旨参照)。
作者: Haoer (火宅之猫)   2017-10-17 18:04:00
简单讲你 106年继承,土增就从106开始算,而不是3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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