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工作人员是属于包案模式,所以跟人员谈的薪资是实拿80000元。
因为超过73501元,须代扣5%的所得税,所以计算方式如下
80000*1.05=84000(含税)
代扣税额=84000*5%=4200
84000-4200=79800(实拿)
若是要实拿80000,那差额200 是公司付款吗?这样公司不就多增加成本,还是说我的计
算式错误了呢?
因为5%是代扣税,下个月缴给国税局的,可是怎么代扣税反而增加公司成本,那差额200
该如何界定,是谁该负担的呢?
还有,未税跟含税的计算方式该如何计算,到底是直接*1.05,还是/0.95,那一个才是正
确的计算方式呢?
跪求正确的计算式...先感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