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先找过相关文章,但是找不太到"孙女婿"的情况,
我去年结婚,今年有机会可以申报老婆的祖母,已经超过70岁且有轻度身障,
每个月有身障补助 3,500 元,往年都是岳父在申报扶养,由于我的税率较高,
想说今年由我来扶养申报,这边些问题想请教大家,
1. 我的收入会算进去老婆祖母的"家庭"收入吗? 导致不符合身障补助的条件,
造成每个月的补助反而不能领。我看之前的文章似乎没有提到"孙女婿"的部分。
2. 如果我只有申报扶养,但是没有勾选身障补助,这样可行吗?
3. 洽询哪个单位可以得到最确定的答案呢? 是区公所吗?
谢谢大家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