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不好意思有些问题爬完文还是不太懂
有关劳务报酬 9A70(执行业务表演人) 45%成本免税额 的报税问题
问题1:我本身是台湾的国民,住在国外,但接台湾的案子,并无其他收入
业主每个月扣我17%的税(5%发票税,10%9A,2%二代健保)
还欠台北市政府留学贷款100万元,请问这样报税怎么报?
a)假设我年收50万,应缴税额算法是否为(50万*55%*12%)?
b)若我是今年一月开始报税,退税期间是否为明年五月?不在国内也可以享受退税吗?
c)45%成本免税额上网查是免列举,对吧?
问题2:我姐姐也是台湾国民,住在台湾,有正职收入,年收24万
住在家里,爸爸今年五月退休,家里有房贷要付(帮爸妈付房贷)
但她也有接9A70的案子,若她年收也是50万,她的劳务报酬税率跟我一样吗?
不好意思第一次报劳务报酬税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麻烦大家指教 谢谢
闲聊:第一个月根本被吓到了 收入的17%缴税 10%给经纪人 只收到73% 超想哭
有时候一个月只有2万多也要缴17%的税就觉得自己很可怜 哈
所以爬了很多文章想搞懂自己的收入与成本到底该如何评估
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