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状况:我妈名下有房一笔,我爸名下有土地(祖产)数笔。
五年前我爸过世时,因为我自以为名下没有不动产,买房可以申请青年贷款(我错了请鞭
我),因此土地由我哥及我妈继承各半,我的部份算是借名登记在我妈名下。
因祖产皆由阿嬷收租,因此这些土地每年课税由我妈帐户扣缴,然后阿嬷再拿现金给我妈
。
问题一
如今我妈在规划遗产,担心遗产税金额无力负担,因此银行专员建议抵押房子贷款做长期
的基金投资,以基金配息来cover贷款利息。听起来有点令人担心,请问是否有人如此避
税?请问这个方法是否可行?
问题二
我妈名下土地的部份,是否可以主张借名登记转移?若可,是否就不会有税的问题?未来
若交易是否可以选择适用房地合一旧制?
以上,先谢过各位(三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