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ider (大公鸡Mimi)
2016-09-12 21:47:00※ 引述《wuyenchuang (Wu-yen Chuang)》之铭言:
: 我名下有一栋房屋要过户给姐姐
: (因为想跟家人换一些现金 房屋市价1000 算是半买半送给姊姊)
: 房屋价值加土地公告价值差不多300万
: 姊姊已经汇了150万 父亲也汇了200万给我
: 代书说 在这种情况下 我可以跟姐姐订一个买卖契约
: 然后父亲的200万算成是父亲赠与姊姊的部分
: 这样可以省掉(300-220)*0.1=8万的赠与税
: 请问一下 这样的作法合法且正确的吗?
: (资金是绝对不会回流的)
请教各位大大
如果我爸爸想将一间房子过户给我
那我爸可以先利用每年220万的赠与免税额
先把现金给我
之后我再用钱跟我爸买这间房子
这样会被追税吗?
还有我爸说赠与房屋 土增税很多大概32万
但如果二等亲买卖只要16万(算自用)
这讲法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