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共同继承

楼主: ahgon0827 (陈代书)   2016-08-19 15:53:26
※ 引述《gee81 (和)》之铭言:
: 大家好~小的有些问题想请教各位
: 有爬过文 但是还是不太懂
: 前几年和姐姐共同继承一间房子
: 现在都不想住那 请问都把户籍迁走可以吗?
: 未来如果想卖会不会有问题?
: 未来要卖的话可不可以其中一人去处理就好呢?
: 或是还有需要注意的事项
: 而在今年我们买了一间 这样是否有重购退税问题?
: 谢谢大家 小的感激不尽 祝顺心
迁户籍最直接的影响是税,持有税(如地价税)跟移转税(如土地增值税),
迁走后就失去自用税率的资格囉!
未来要卖若您跟姊姊之前都无用过自用增值税,
且出售前一年无出租营业,
并且在签约前您跟姐姐有设籍在该屋即可享自用增值税优惠税率
(一般跟自用税率差2倍以上)
另外,重购退税需2年内出售旧屋(以移转登记日计算),
且买的地价要大过卖的地价,且2间都须符合自用住宅规定(设籍、无出租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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