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自用住宅税率问题

楼主: Elaine0921 (砚妈)   2016-08-18 12:22:45
目前我与先生各有一屋(A、B),并有一未成年儿子,我跟儿子目前在A屋设籍且办理自用
住宅。
我先生也有一户B屋,因把无自用住宅的公公迁入,所以也申请了自用住宅学(B屋目前户
籍为夫跟公公)。
目前因为考量到儿子学区问题,所以可能再购买一屋C,若希望C也能适用自用住宅税率的
话,能否先生将自己跟儿子的户籍迁入C,然后将公公保留在B,这样能否三间房都适用自
用住宅呢?
谢谢
作者: ludwickfan (fanfan)   2016-08-18 13:44:00
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认定标准,第2条: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实际居住使用。所以这样设好户籍后,是可以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8-18 19:39:00
本案最多两间采自用住宅用地税率地价税:B可,但A、C只能择一。解决方法:再找一个直系血亲或姻亲尊亲属将户籍迁到A屋。
楼主: Elaine0921 (砚妈)   2016-08-18 20:10:00
谢谢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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