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父亲过世,这阵子花了一阵子在搞遗产税申报,好不容易弄到一定程度
但现在又冒出两个问题(过程中总是一直在冒新的问题)
一、过世者遗有配偶(我妈),
所以过世者的综所税申报是否可以拖到明年5月,
而不用如规定在死亡之日起算3个月内办理?
二、有人用过遗产税电子申报软件吗?
里头在条列遗产时必须列出财产取得的时间及方式,
但活存很难查到财产取得时间,也很难说活存里的现金是怎么取得的
重点是系统还不允许该栏空白,请问真的有人有办法填吗?还是其实可以乱填?
========以下是抱怨=============
当然我可以去国税局人工申报,只是一来那要向公司请事假,
二来如果可以用电子申报我也想配合政府的作法
但我觉得要列出活存帐户的取得时间及方式真的很蠢,
首先,活存是由无数笔收支累积而成的,顶多只有开户时间不会有财产取得时间
何况存薄上只有换折时间,搞不好我爸复活也不会记得他究竟何时开户的
其次,同理,活存每笔收支是由不同方式累积而成的,
也很难说该笔财产是透过“买卖”或“继承”等方式取得
第三,人工申报不用填写这种资讯,就电子申报要,难以理解电子申报为何这么囉唆
第四,政府就算知道某笔活存的取得方式及时间又能干嘛?
难道取得方式或时间会影响申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