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重大经济犯的法律追溯期限?

楼主: dharma (達)   2016-07-13 22:07:25
例:
全国个人欠税第一的黄任中欠税达18.25亿元,不过却已经快到了追缴的15年期限,一旦
过了2017年3月4日,欠税就会一笔勾销。
法律追溯期的安排,好像是因为
1.犯人要躲那么久,也算是被折磨惩罚够了
2.降低社会成本
可是重大经济犯,例如钜额逃税
为什么也有类似法律追溯期的限制?
对照上面两点
1.大部分的经济犯过很爽,根本没因为被通缉而受苦
2.国家如果能追回钜额债务和税款
利益应该远大于追讨的成本
重大经济犯的法律追溯期限有其他的原因吗
thank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7-14 05:26:00
这应该是法律相关板面的问题吧?
作者: behemoth (贝西摩斯)   2016-07-14 12:17:00
税法定的开征期其实没15年那么长耶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7-15 15:10:00
依《税捐稽征法》第21条第1项第1款及第3款规定,税捐之核课期间如下:依法应由纳税义务人申报缴纳之税捐,已在规定期间内申报,且无故意以诈欺或其他不正当方法逃漏税捐者,其核课期间为五年。未于规定期间内申报,或故意以诈欺或其他不正当方法逃漏税捐者,其核课期间为七年。但还要考虑《行政执行法》的相关规定,另外以前好像根本就没有规定。 另外,刑事案件的追诉权是另一回事。两者不要搞混了。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7-20 06:07:00
不管刑法或是税法,基层执行人员通常谈的是适用,要谈立法原因去查立法院当初立法时的议事录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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