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9105106 (阿毛)》之铭言:
: 这属于对外营业收入
: 应跟国税局申请
: 月收20万以下
: 也要开收据
: 月收20万以上
: 要开发票缴营业税
: 请问这些问题要怎么检举逃漏税?
https://www.ntbt.gov.tw/etwmain/front/ETW600W/WebMail/AM
不过,检举我猜应该是没啥用。
带看费应该是清洁费啥的东西,应该也不是啥营利事业。
不过,用这边检举的效率还不算太差。
之前有匿名检举过,而且还是在报税旺季的时候,差不多一两周就可以看到结果了。
不过最赌烂的是,我之前检举的那家小吃店:
明明生意超好还请了好几个人,开店还要付房租,
怎么算营业额都要超过20万才做得下去,
结果国税局最后居然拿一张新的本店免用统一发票贴纸给他,真的很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