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大楼社区跟仲介收带看费一次50元

楼主: DevCPP (西嘉嘉)   2016-07-07 16:12:48
※ 引述《s9105106 (阿毛)》之铭言:
: 这属于对外营业收入
: 应跟国税局申请
: 月收20万以下
: 也要开收据
: 月收20万以上
: 要开发票缴营业税
: 请问这些问题要怎么检举逃漏税?
https://www.ntbt.gov.tw/etwmain/front/ETW600W/WebMail/AM
不过,检举我猜应该是没啥用。
带看费应该是清洁费啥的东西,应该也不是啥营利事业。
不过,用这边检举的效率还不算太差。
之前有匿名检举过,而且还是在报税旺季的时候,差不多一两周就可以看到结果了。
不过最赌烂的是,我之前检举的那家小吃店:
明明生意超好还请了好几个人,开店还要付房租,
怎么算营业额都要超过20万才做得下去,
结果国税局最后居然拿一张新的本店免用统一发票贴纸给他,真的很瞎。
作者: iorz (如果有一天)   2016-07-08 17:02:00
台湾官员一整个就是瞎
作者: jaylovejolin (汪踢CURRY )   2016-07-13 03:25:00
没用啦 台北松山区某家面店 我检查好几次都说有用我从来就没有看过 他们有用过发票
作者: adey40 (风海)   2016-07-13 07:41:00
楼上不会录音录影喔? 人家稽查员脸嫩嫩的去买就是有开阿光用嘴巴说稽查员也可以认为你是有纠纷恶意检举的阿~
作者: jaylovejolin (汪踢CURRY )   2016-07-13 11:22:00
你要手机一直拿著录影 也不是一个容易的事
作者: behemoth (贝西摩斯)   2016-07-14 12:23:00
有没有开发票其实跟有没有课营业税无关不开发票就是国税局对照参考标准予以课税会不会国税局的人把你的诉求搞错了?
楼主: DevCPP (西嘉嘉)   2016-07-14 14:29:00
应该是国税局懒得处理,因为我检举函都跟他讲不可能是免用这个营业额一看就知道一定是要开发票的,不然连人都请不起不过,手机拿著录影还满简单的,放衬衫口袋就行了
作者: behemoth (贝西摩斯)   2016-07-14 15:09:00
基本上检举不可能不处理,只是看怎么处理
作者: adey40 (风海)   2016-07-17 08:53:00
小吃店要看卖什么,也有规定面店便当店超过20万不用开发票
作者: iloveonew (Berlin)   2016-07-25 09:41:00
检举过好几次了...没用...带看就检举..合法但不合理我同事~死都不付钱~反正他之后也不经营那栋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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