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限已截止,尚未办理申报者,请尽速补申报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埔里稽征所表示,104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已于
105年5月31日截止,纳税义务人如因工作忙碌或一时疏忽,致未能于期限
内办理结算申报者,请尽速补办申报。
该所提醒应申报综合所得税而尚未申报之纳税义务人,应尽速填写人工
申报书补办申报,如经计算有应纳税额者,须于申报前先向金融机构代收税
款处以现金缴纳,不得使用信用卡、缴税取款委托书、芯片金融卡及ATM自
动柜员机转帐缴纳税款,并亲至或邮寄户籍所在地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征所
办理(不受理跨区收件),以免嗣后经稽征机关查获短漏报而遭补税并受罚。
纳税人如尚有任何税务疑义,可拨打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本所上
班时间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将有专人竭诚为您服务。
图片:http://imgur.com/1HSVymB (北区国税局三重稽征所)
综合所得税自动补报税额缴款书-15H http://goo.gl/KRkmBp
http://goo.gl/Bl4o6Z
综合所得税申报期结束后,网络申报资料之更正方式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104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将于105年5月31日截
止,纳税义务人于申报期间结束后,始发现有漏报所得或填报错误之情形时,
应尽速向户籍所在地之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征所办理补报或更正申报,以免受
罚。
该局表示,纳税义务人如采网络申报,于申报期间截止后,发现有短漏报
所得或填报错误时,应改以人工方式重新填写正确的结算申报书,并在申报书
空白处注明“网络补报(更正)案件”字样及原网络上传申报之档案编号,向
申报时户籍所在地之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征所办理补报或更正申报,若计算结
果有应补税额者,应立即主动补缴税款,检附缴款书证明联并同申报。
纳税义务人如有任何疑问,可拨免费电话0800-000321询问,该局将竭诚
为您服务。
新闻稿提供单位:税务资讯科 林秉毅
电话:04-23051111转5208
http://goo.gl/Z21XIr
104年度综合所得税采网络申报者,如有须检具之证明文件,
应在今(105)年6月13日前寄交国税局!
北门区江先生来电询问:今(105)年5月已使用网络申报104年度综合所得税
,且申报列举扣除额捐赠、医药及生育费、租金支出等列举扣除额,相关附件
应如何缴交?
南区国税局佳里稽征所表示:104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采网络方式申报
者,除依稽征机关提供网络下载或临柜查询之扣除额,可免检附缴费单据或证
明文件外;其余如有依规定应检附的证明文件、单据资料,须打印“应检送各
项证明文件单据申报表”,并同单据文件于今(105)年6月13日前送(寄)至户籍
所在地国税局,或就近至任一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征所、服务处代收即可。
新闻稿联络人:综所税股黄股长
联络电话:(06)7230284-200
http://goo.gl/dcuN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