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用自然人凭证及报税软件.下载年度个人所得.
但发现其中一笔所得不曾领过该机构所得. (该所得金额不大: 1600 )
且所得列为代号为 50 ..
经向国税局反映..
好像叫我向该机构确认...
但是这不对吧...
1.如果向该机构确认,肯定是 踢皮球 没完没了..
2.这所得应该是你国税局确认该机构的资料正确性..
怎么会教 老百姓 自己查.. 更何况我实际上又没拿到钱..
可以问一下...
a. 可自行删除 该所得后 报税吗..
b. 又或者应该 怎么做 会更好了...
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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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提供我的做法给大家参考..
1. 先向国税局网页的税务信箱反映问题..
2. 接着就接到国税局人员电话询问..如上所述..
3. 我表明.我没有这笔薪资所得..也不想向误key机构确认..
承办人员 就寄给我 "综合所得税更正申请书"
4. 我填完 "综合所得税更正申请书" 后,再寄(挂号)给 户籍地国税局(或稽征所)
5. 稽征所的人 收到我的申请书及说明后,就联系我,跟我说收件了,我可以报税时
删除该笔 所得..
小弟是上班族.. 只有死薪水... 还没兼差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