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父母扶养问题

楼主: vbn22 (vbn22)   2016-05-08 18:24:12
父亲34年次 71岁 有领月退+18%+股票股利+银行利息+保险利息
母亲36年次 69岁 有领股票股利+银行利息+保险利息
问题1:这样我可以报他们扶养吗?
爬文说只要60岁 可以不管他们的收入直接报 且可不用付证明
可以多扣免税85000+85000=170000 <= 这点可以确定
问题2:可以另外多扣标准扣除90000+90000=180000? <= 这点不太确定
(但我医疗+保险用列举扣除约30万)
问题3:之前好几年都没扶养,可以退回之前多缴的税吗?
作者: conk (conk)   2016-05-08 18:25:00
1.满60岁可以不用管收入,但是否划算,自行计算不用只KEY父母,所得也要汇入....2.标准扣除额是看纳税义务人是单身还是合并与父母无关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5-08 18:53:00
过去没报,发现报了比较划得来也来不及了,没得退不要只考虑免税额跟扣除额,所得额同时并入计算,划不划得来请自行考量
作者: TedZec (泰德柴克)   2016-05-08 19:57:00
楼上确定吗?7年之内都可以更正哦...但可能无法用列举就是了我去年才更正了100年的,退了1万6
作者: alex2000 (学会潇洒)   2016-05-08 21:11:00
收入一大堆,当然自己报。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5-08 21:59:00
我不知道7年内可更正哪里来的?也许所知不足,所得税法15条的更正期限似乎不长,税捐稽征法28条充其量5年吧?还要看要更正的是啥,不是都可以退...-.-
作者: TedZec (泰德柴克)   2016-05-10 12:53:00
我有个地方说错,是5年内可以更正,7年内存缴纳凭据要保留。纳税义务人自行适用法令错误或计算错误而溢缴的税款,可自缴纳日起五年内提出具体证明,申请退还;如超过五年没 有申请,就不能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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