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年前,岳母得鼻咽癌,末期。花莲相关医院已拒收,但接她到北荣接受一连串的治
疗,至今已将满5年,她原本身体就较虚弱(有残障手册),目前癌细胞并发,多处转移,
目前已住进安宁病房
2)老婆是独生女,虽然没有其他的兄弟姊妹,但岳母对其财产也没有清楚说明。我们知
道有些许股票、基金、定存外,还有花莲一栋四十几年的透天厝。
因为有1200万的免税额,这些小钱是不用担心遗产税的问题,但问题出在上一代的遗产纠
纷。
3)我岳母有一个大哥(已过世)、一个弟弟、两个妹妹,长辈过世后留下一些土地与债务
,但由于没有遗嘱且男生较强势,引起女方不满,在民国93年、94年开始与男方打官司。
由于我岳母身体问题,打官司前其弟弟与她在民国94年时达成协议,弟弟用现金600万买
下她的所有继承权(有签署的协议书),接着男方与女方展开一连串的官司。
官司在几年前结束了(细节不清楚),因岳母病危,我试着用自然人凭证上内政部查其名下
的不动产,赫然发现上一辈的土地仍在她名下(应该是共同持有),不知是其第弟、还是我
岳母没去办过户手续,而这些公告地价就已超过1200万的免税额。
4)我想请问:
a)过户的手续应该是其弟弟、还是我岳母要去办?现在她已无法去办,我们子女可以代
办吗?
b)这些已不属于我岳母的房产,而且已是十几年前的事情,办理过户时会需要缴税吗?
c)如果过户手续来不及办,老婆继承下来,会因为这些不属于她的房产缴交遗产税吗?
d)想知道税额的相关问题‧老婆(独生女)有办法查其相关的动产与不动产吗?
问题有点多,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