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sayhi (等到咖啡)
2016-03-30 14:05:06父母年满60岁,或无谋生能力,子女于申报综合所得税时可将父母列报受抚养亲属,惟如
父母已合并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子女不得再将父母列为受抚养亲属。
※ 引述《DEIWU (DEIWU)》之铭言:
: 最近母亲因公司要歇业被资遣
: 可以领失业给付
: 父已退休无工作
: 母亲领失业给付如将父提为受扶养亲属
: 可以多领10%
: 请问若今年母亲提报父亲受扶养而多领失业给付
: 子女明年申报所得税时
: 还可以申报扶养父亲吗?
: 麻烦版上专家解惑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