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自用住宅

楼主: taiwan001 (taiwangood)   2015-11-28 15:18:11
房屋地价税
自用住宅的问题
A是爸爸
B是已成年的儿子
C是B的配偶
目前 A 有 AA和 AB的房子
A户籍在AA B户籍在AB
两间房子皆申请自住
然后 B 稍后要买自己的房子了(BA)
B户籍仍不迁户
叫B的配偶C 迁到BA 申请自住税率
这样AA AB BA 三个房子都符合自住规定吗?
或是有其它的方法? 谢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5-11-28 17:31:00
建议人用甲、乙、丙,房子用A、B、C屋表示。你说的方法理论上可行,建议申请前问一下地价税承办人员。
作者: besharon   2015-11-28 20:29:00
代号太乱看的头都昏了。不过,按你的说法,三间是都可以申请自住的
作者: emily20 (emily)   2015-11-28 20:49:00
可以申请。但请记得户籍之后不要随意迁出以免优惠消失如户籍迁出后又从新迁入,请"务必重新申请"。或询问承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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