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nayumi (阳光)》之铭言:
: 各位前辈、大大们您们好~~~
: 请教问题如下:
: 兄弟二人,兄长因事业有成且投资获利良好,故在积蓄上有不错的数字。
: 弟弟则是稳定并无特别成就。某日兄长基于爱护照顾弟弟,赠与一千万元现金,
: 并以汇款方式转入弟弟个人帐号,事后依规定申报并且缴税完毕。
: 事隔一年多后,弟弟认为当初受赠虽感欣慰,但因故想要退还赠与金额,
: 如今问题在于退还该金额后是否依然必须申报并缴赠与税?
: 若不需要,那么当初兄长所缴之赠与税是否可退还?
: 还请大大们不吝告知指教 感谢!!
每年每人赠与税的免税额是220万。(这个额度是给钱的人)
二、夫妻间赠与不计入赠与总额,要赠与多少都没关系。
三、每年赠与总额不超过220万可免申报,但建议资金来源及流程一定要做好。(例
如:转帐汇款单、赠与人及受赠人的银行存摺封面及转帐日内页影本,最好保留。)
规划:今年(到102年12月31日止)你赠与给你兄弟220万 ;你赠与220万给你太太,你太
太再赠与给你兄弟220万;明年(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你赠与给你兄弟160万
你可以参照这样的方式,分期返还
这样就不用课赠与税,只是您要考虑一点,当初你的哥哥赠与的时候,是一次性给予,且
有课赠与税,所以她支出的金额一定是高于1000万,而您若是用这样的方式返还,会有一
点耍小聪明的意味,所以您考虑一下吧
赠与相关资料起码要保留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