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申报财产交易所得

楼主: yl870426 (凯)   2014-11-19 14:19:54
各位好
小弟有一关于综合所得税申报的问题想请教
去年家人用我的名字卖出房屋1栋
今年我在网络申报综合所得税
并采取房屋评定现值之一定比例(我所在县市为评定现值的10%)作为交易所得
由于家人给我的资料错误
导致我在“财产交易所得”的字段中关于该笔收入填写错误
前几天向国税局申请核定通知书
内容与我网络申报的内容相同
现在由于税款已经缴纳完毕
请问我现在应该是更正?复查?还是等国税局自行查核后主动退税呢?
请大家不吝解答
感谢
作者: romanmin (脑筋急转弯版在那?)   2014-11-19 19:46:00
不要被补就不错了~~财交现在倾向实价课了~~已经有人被捉出来补税了~~提示合约书等资料,不再是按现值推计所得
作者: kazamiakira (风见明)   2014-11-20 08:17:00
申报后国税局会查核,确认后才会核定
楼主: yl870426 (凯)   2014-11-20 09:53:00
请问Kaza大,我已经收到核定通知书,所以应该算核定了吧?另外也感谢一楼的提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