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有点算错 应是合并申报滑算
但已误用妻的分开申报他个人的部份了(夫为未申报状况)
请问要怎么重新合并申报
我的认知是打电话取消信用卡扣款后
再用妻的自然人凭证然后合并申请
重新上传就可吗?
但上网却找到如下字眼,不知道每个地方国税局是否有不一样
http://www.ntbna.gov.tw/etwmain/front/ETW171W/edit?taxdiscussId=1030529e0003
“如欲取消已上传成功之网络申报资料,请以纸本申请书并检附纳税义务人身分证明文件,
向户籍地国税局提出申请。 感谢您的来信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 敬启”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