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协商决议改为户外教学形式
〔记者黄钟山/台中报导〕
国中小学游泳课程向学生收费遭监察院纠正,全国各地进行户外游泳课程的学校,下
学期课程恐面临停摆。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与立委黄国书邀集教育部相关单位协商,决议
游泳课改为自由参加的户外教学形式,同时也不列入学期评量成绩及毕业条件,他们并呼
吁市府补助弱势家庭学童。
教育部体育署二○一三年推行“泳起来专案”,要求各校提升学生游泳能力检测合格
率,没有游泳池的国中小学,则依使用者付费原则,由学生付费到民营游泳池进行游泳课
程,连同车资及保险费等,每堂课约收取一百廿元左右。不过,由于课程节数及上课的年
级数不同,各校收费不同。
但监察院认定游泳课为国民基本教育法课纲,不得收费而提出纠正,各校为此停止办
理下学期游泳课的招标作业,但教育主管机关缺乏补助等配套措施,而且今年度预算早已
编列,使得各校下学期游泳课程恐面临中断,引发游泳池业者抨击,并向蔡其昌陈情,蔡
其昌多次协调教育部未果。
不列入学期评量成绩及毕业条件
蔡其昌十八日表示,学童上游泳课可学习自保减少溺水,也能培养运动的习惯,应该
多加推广。日前再次与教育部相关单位协商,决议以自由参加的户外教学形式,让未设游
泳池学校的学童能继续上游泳课,但不列入学期评量成绩及毕业条件。
蔡其昌也呼吁市府教育局要更加重视学童的学习权益,应针对弱势家庭学童给予户外
游泳课程相关补助,让弱势家庭的孩子有更多学习的机会。
黄国书强调,台湾是海洋国家,站在政府的角度应该尽量协助孩子将游泳的技能学会
,因此学校有心要推广游泳运动项目,政府应该鼓励,对于弱势学童,我们将会积极争取
更多的预算补助来照顾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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