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i0476 (阿凯)》之铭言:
: ※ 引述《number89757 (===无言===)》之铭言:
: 身为前代理生教组长(已放弃教甄不考了),
: 有些心路历程我就不一一说明了,
: 对于这四点我有点小建议
: 原文内容恕删只提看到的四点
: 1.废除“14岁以下刑法不罚”的规定,且“伤害罪”、“杀人罪”即使未满16岁也不得减轻其刑。
: ->蓄意伤害 故意杀人 要提就把文字用精确,然后家长连同负担刑责及民事赔偿责任
废除十四岁以下刑法不罚规定,嗯,小一小二有时候物品的所有权观念都不一定清晰
窃盗是非告诉乃论罪 全面废除我想大概会多很多小萝卜头跑法院
然后开始举证没有犯意的事件发生
体育课打躲避球 打到人家的鼻子 可能就多了一条过失伤害要跑法院了
然后最常见的学生答应人家却不能兑现
(你饼干先给我吃 下次我的再给你吃 然后就不给了)
会不会吃一条诈欺罪这可能要去问一下法官
归根结柢刑法包罗万象 有些事情其实也没那么严重
刑法全面适用 我想校园会很精采!!!
然后民事就不用提了 未成年的民事责任本来监护人就要负连带责任
至于故意(重)伤害 杀人罪(杀人罪一定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叫过失致死)
要不要额外独立出来 那再讨论 不过基本上世界的潮流
对于未成年的犯罪都是教育大于惩罚跟威吓
所以未成年犯罪普遍都是越来越轻
例如以前杀人罪里面杀害直系尊亲属 未成年可以判死刑
现在修法也把他修掉了 就是一样的道理
: 2.国小引用美国的停学制度,国中以上全面恢复退学制度(累计三大过、或当学期操性成绩不及格者勒令退学)。
: ->支持,但要有后续法规引援,家长需负起停学时照看子女之义务,若经社工/警务人员查访无人照看,则处以罚锾等等等…还有很多要完善的就不一一列举
停学政策有配套没意见 我也很赞成
退学的话别忘了 国中还是义务教育
意思是说他没有来念书要受惩罚 然后你不让他念书又要罚他
一定会有问题(强迫入学条例)
最后大概只能将他退学 可是他要去任何国中唸的时候都不能拒收
(甚至他要回原来的国中也不能拒绝)
那就跟现在的劝导转学有87%像 只是再看谁接到最后一颗炸弹而已
: 3.教室全面架设监视器、录影录音。
: ->一直都很支持,但要明定何状况下可由司法人员或警政单位调阅不是阿猫阿狗都可以看,甚至校方都没有权力先调阅
我想如果教室全面架设监视器 大概率会比照幼儿园全面开放给家长看
最少最少校方一定有调阅的权利
不然就要有一套更完美的论述说为啥幼儿园可以看 但是国小以上不能看?
架不架我都没啥意见 但是架了我大概率要修正一下教学
因为我也不敢说我的教学百分之百合规
(例如没有按表操课 或者教学内容政治一定正确.....等等)
: 4.校内发生任何危害人身安全之事件,教职员当下可使用武力制止,并且在刑事和民事上免责。
符合比例原则的刑事民事免责我同意 但是重点可能是符合比例原则
不是两方面学生再打架 你不选择拉开 而是选择一人给一板砖爆头也免责
要免责就要有一个程序标准 就跟警察的用枪时机一样
什么情况下可以用什么措施都要说清楚
: ->不是要你每个老师有这个义务,愿意上前阻止的老师我相信大有人在,但是不是不能动学生一根寒毛?不能拉开?不能压制?重点是让愿意调停的老师不要因为处理当下怕学生受伤每个都站远远看,至于是否过当,一样有3.的支持,由警政单位调阅
: 我知道很多人会跳出来说家长巴拉巴拉巴拉的理由,拍谢,我要教的是小孩,你家长多废多不愿负责教好你家小孩,那是政府的责任,家庭教育如果是老师跟你说就有用,现在小孩也不会是长这样了,教育家长的责任是政府的,不是你家小孩的学校老师。
: 然后可能又会有人说这样太天真,政府不可能会得罪家长巴拉巴拉巴拉,但,这不就是为什么要大家站出来提出建议然后逼政府面对的起始目标吗…
: 沉默的代价
: 未来大家一起承担
有些事情牵一发而动全身 训练成为一个优质的公民也是教育很重要的一环
老师可能要对法律问题要更加敏锐一些 而不是像某些八卦板的乡民一样
天天喊打喊杀 教师如果是法盲 如何期待教育出更具法律素养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