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umber89757 (===无言===)》之铭言:
身为前代理生教组长(已放弃教甄不考了),
有些心路历程我就不一一说明了,
对于这四点我有点小建议
原文内容恕删只提看到的四点
1.废除“14岁以下刑法不罚”的规定,且“伤害罪”、“杀人罪”即使未满16岁也不得减轻其刑。
->蓄意伤害 故意杀人 要提就把文字用精确,然后家长连同负担刑责及民事赔偿责任
2.国小引用美国的停学制度,国中以上全面恢复退学制度(累计三大过、或当学期操性成绩不及格者勒令退学)。
->支持,但要有后续法规引援,家长需负起停学时照看子女之义务,若经社工/警务人员查访无人照看,则处以罚锾等等等…还有很多要完善的就不一一列举
3.教室全面架设监视器、录影录音。
->一直都很支持,但要明定何状况下可由司法人员或警政单位调阅不是阿猫阿狗都可以看,甚至校方都没有权力先调阅
4.校内发生任何危害人身安全之事件,教职员当下可使用武力制止,并且在刑事和民事上免责。
->不是要你每个老师有这个义务,愿意上前阻止的老师我相信大有人在,但是不是不能动学生一根寒毛?不能拉开?不能压制?重点是让愿意调停的老师不要因为处理当下怕学生受伤每个都站远远看,至于是否过当,一样有3.的支持,由警政单位调阅
我知道很多人会跳出来说家长巴拉巴拉巴拉的理由,拍谢,我要教的是小孩,你家长多废多不愿负责教好你家小孩,那是政府的责任,家庭教育如果是老师跟你说就有用,现在小孩也不会是长这样了,教育家长的责任是政府的,不是你家小孩的学校老师。
然后可能又会有人说这样太天真,政府不可能会得罪家长巴拉巴拉巴拉,但,这不就是为什么要大家站出来提出建议然后逼政府面对的起始目标吗…
沉默的代价
未来大家一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