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lenchi919 (阿佑)》之铭言:
: 代po 勿回站内信,文章有点长,慎入
: 有感觉这一周乡民对于某教师的解聘案讨论得沸沸扬扬
: 于是,想说来分享一下法律见解,也请各位乡民理性看待,
: 以下分成五部分说明,分别为
: 事实概要 适用法条说明 行政程序之合法性 教育局作法之适法性 其他再商榷事宜
: 一. 事实概要(资料来源:桃园市教师申诉评议书 + 教育部教师申诉再评议书)
: 1. 该师为国小代理教师,且借调至教育局工作
: 2. 工作期前间出现,伪造公文书 + 伪造主管签名 + 隐匿公文书等事
: 3. 经教育局启动行政调查且经辅导无效
不是辅导无效,而是这个单位在当事人进去之前就有问题了(约聘雇人员及
无证代理教师比例在当时超过七成),而主管在辅导时的答案给的也没达到
基本标准,要当事人如何相信这个辅导机制?
这缺额一开始公告是实缺
作者: mioandmate 2023-12-11 12:57:00
好自为之
作者:
glygame (光)
2023-12-12 07:52:00违法仔,赶快去关好好反省
作者:
waynan (皮带渐宽)
2023-12-12 08:57:00所以是因为主管不放权给妳,就自己擅自偷刻章吗?
作者:
waynan (皮带渐宽)
2023-12-12 09:14:00所以都是主管的错?如果他有放权给妳就不会偷刻章伪造文书
不知道老师是否针对霸凌或退群一事,有证据?现在时刻不是你有多委屈而是你有多少证据
作者:
Dalaia (我是公的别水球我)
2023-12-12 09:49:00这里疑似扭曲了一个明显的事实:协助熟悉处理公务公文书处理流程叫干扰她,并认为协助者这样行为夸张 别人的协助都被扭曲成恶意
作者:
wingfun (天兵)
2023-12-12 10:21:00建议闹大上媒体喔,挖啊挖啊挖~~
作者: invander (Rosa Gigantea) 2023-12-12 10:48:00
这两个ID直接无视就好,张爸至少情有可原,这人只会扯东扯西,影响到幼保员权益、车辆经费申请的就装没事。
作者:
m13211 (永远的夏天)
2023-12-12 12:13:00这闹大也没用啦 当记者跟律师是呆子喔
作者:
tim0259 ( )
2023-12-12 12:47:00还是又要开一篇把评议书都丢出来呢?
作者: mioandmate 2023-12-12 12:56:00
还好没当老师,可怕
作者:
waynan (皮带渐宽)
2023-12-12 13:04:00伪造文书属于非告诉乃论,每个人都能去检举,不只桃园教育局
作者:
Asuero (阿龙)
2023-12-12 13:29:00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没版主,这种每篇文删推文又重发的应该终身不要再发文,到哪版都只是创造XX而已好像都不担心这样反复乱搞有人真的会把他丢刑事局线上检举系统或是八卦板到时候又装受害者,说自己被网友恐吓霸凌退群,行为模式是一贯的真的要帮她就退文封锁这ID,不然只是激怒更多不认识的老师而已而且这篇回文的标题你是不是改过?如果青埔国小是你加上去的你真的是没救了
作者:
crocod (恩杰)
2023-12-12 14:22:00留言快要被删掉了 版友们我们下篇文章见
作者:
angus720 (喜欢傻笑的男孩)
2023-12-12 14:57:00哇呜!竟然还发文,真的是奇观耶!
作者:
r49 (热到妆都花了)
2023-12-12 17:29:00好像很歧视无证代理 一直强调无证 有证无证都不是伪造文书的理由
作者:
dmc6 (浩子)
2023-12-12 21:37:00去打行政诉讼吧
作者:
Myyan (人生如梦)
2023-12-12 21:41:00?
作者:
ILzi ( 并不好笑 )
2023-12-12 22:29:00楼上是第一年当老师吗?
作者:
TinaJones (Deep River Heart)
2023-12-12 22:51:00本文作者相关主题至此讨论告一段落 暂以锁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