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lenchi919 (阿佑)》之铭言:
: 代po 勿回站内信,文章有点长,慎入
: 有感觉这一周乡民对于某教师的解聘案讨论得沸沸扬扬
: 于是,想说来分享一下法律见解,也请各位乡民理性看待,
: 以下分成五部分说明,分别为
: 事实概要 适用法条说明 行政程序之合法性 教育局作法之适法性 其他再商榷事宜
: 一. 事实概要(资料来源:桃园市教师申诉评议书 + 教育部教师申诉再评议书)
: 1. 该师为国小代理教师,且借调至教育局工作
: 2. 工作期前间出现,伪造公文书 + 伪造主管签名 + 隐匿公文书等事
: 3. 经教育局启动行政调查且经辅导无效
不是辅导无效,而是这个单位在当事人进去之前就有问题了(约聘雇人员及
无证代理教师比例在当时超过七成),而主管在辅导时的答案给的也没达到
基本标准,要当事人如何相信这个辅导机制?
这缺额一开始公告是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