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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年师资培育法修法后,想成为老师的大专师资生要到中小学实习半年,但无津贴
。台湾师范大学等九校学生会昨天到教育部陈情,指出实习期间仍有劳动产出,无薪生活
徒增经济压力,呼吁教育部重新检讨实习制度。教育部表示,教学实习属见习性质,非独
立授课,过程是否涉及劳务,以及要给多少津贴,将邀相关团体研商。
台师大学生会长吴炳毅指出,师资生成为老师前要经半年实习,包括教学、导师、行政、
研习四方面,过程中要协助备课、处理校内各处室行政等,实习期间的确有实质劳动产出
。
学生会强调,“教育爱”不应该是压榨实习学生劳力的工具,教育部身为主管机关,应正
视这个议题的重要,建立完善教育实习制度。
学生会代表说,二○○二年师资培育法修正,学生实习身分由实习老师改为实习学生,停
止给付津贴,还要付一笔学分费,甚至负担每天往返的交通、外宿费等,对经济造成极大
压力。
全教总秘书长刘钦旭说,以前师资生实习每月可领八千元,十七年前取消教育实习津贴至
今,教育部已省一三六亿元。没有津贴让师培无吸引力,呼吁下学期就恢复。
吴炳毅表示,可理解发放津贴应设配套,例如拟定发放标准、审核机制等。建议结合现有
的师资生学习档案或每月实习报告,经与指导教授、辅导老师晤谈后发放津贴。不但能把
关实习品质,还可鼓励师资生。
教育部师资培育及艺术教育司专门委员刘家桢指出,师资生不会独任教学工作,如上英文
课,同时有上课教师和实习学生,没有实习学生付出劳务的问题。针对有经济需求学生有
配套,如补助中低收入户每月一万元。师资生也可选择到偏乡代课两年,过程中有薪资,
结束后可取得教师证。但他承诺将邀相关团体研商,如要发放津贴,要修法才能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