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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高中代理教师有完整1年聘期,国中、小仅10.5个月,仅兼任行政者才有1年聘期。台
中市教师会争取所有代理老师薪资“一视同仁”,领到1年薪水;中市教育局表示,需评估
财政状况,逐步推动。
中市教师职业工会理事长洪维彬表示,106年中市国立高中、职改制市立,国立高中的代理
教师聘期是1年,改制后9所市立高中“择优”比照国立高中,从10.5个月提高至1年聘期。
目前各县市的代理教师聘期,均以实际学生上课日计算,每学年开学日计算到结业式,约
10个月时间;但台中市的起聘从开学前一周至期末后一周,因此是10.5个月。
洪维彬表示,国中、小聘期结束都应到7月31日才合理,暑假若学生发生状况,代理教师仍
要负责;起聘日可视各校招考日而定,最少也要11个月才合理,给足1年聘期最理想;尤其
不应“一市两制”,高中职和国中小不一样。
教育局统计,目前全市约2700名代理教师,本来都给10个月薪资,106学年起才延长中、小
学代理教师聘期,已优于其他县市。经试算若聘期延长为11个月,需增加5061万元经费;
若为完整1年聘期,需增加1亿5185万元,须视财政状况逐步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