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学校实验教育比率放宽 拟为总校数三分

楼主: wush (wush)   2016-10-04 19:11:13
http://eradio.ner.gov.tw/news/?recordId=31977&_sp=detail
教育部提出实验教育三法修正草案,除了简化实验教育的行政文书流程外,也放宽公立学
校办理学校型态实验教育比率不得超过10%限制,修正最多可为同一教育阶段总校数的三分
之一。
从103年实验教育三法公布实施一年半后,为更贴近教学现场需要,教育部蒐集各方意见,
研拟实验教育三法修正草案,教育部常务次长林腾蛟表示,修法重点在于大幅简化实验计
画应缴交各项报告文件,以符合行政减量,也增修中央主管机关应订定授权规定,保障高
中无学籍的实验教育学生权益,主管机关所发完成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实验教育证明,应注
明其已修业完成高级中等学校阶段教育,增加公立学校除了被指定外,也可由学校主动提
出实验教育计画,并放宽公立学校办理学校型态实验教育比率不得超过10%限制,修正为最
多得为同一教育阶段总校数之三分之一,但增加配套机制,以确保每一件实验教育计画符
合条例特定教育理念之立法精神。
另外,修法也明订公立实验教育学校于校长遴选与聘任程序,得依实际需要另定,且校长
任期报经实验教育审议会同意者,不受连任一次限制,现行依高级中等以下教育阶段非学
校型态实验教育实施条例设立的实验教育机构,得于原教学场地及建筑物申请设立私立实
验教育学校,委托私人办理部分,将从国中小延伸到高中阶段也可办理,相关修法预计11
月送行政院、12月送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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