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代理老师碰上职灾(更新后续)

楼主: nari900916 (nari900916)   2016-09-23 21:21:38
※ 引述《xnovia (娃仔)》之铭言:
: ※ 引述《nari900916 (nari900916)》之铭言:
: : 公务人员安全及卫生防护办法
: : 第 32 条 下列人员有关安全及卫生之防护措施事项,得由各机关比照本办法之规定
: : 办理:
: : 一、政务人员。
: : 二、民选公职人员。
: : 三、依教育人员任用条例任用非属第二条规定之教育人员。
: : 四、其他于各级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公营事业机构依法令从事于公务之
: : 人员及军职人员。
: : 第二条及前项人员之眷属因该等人员执行职务致遭受侵害时,得由各机关
: : 比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 : 代理教师属于前条第3款依教育人员任用条例任用之人员
: : 发生职业灾害可依据该办法第23条申请职灾补偿及慰问金
: ^^^^^^^^^^^^^请问要怎么证明代理老师适用教育人员任用条例?
: 非属第二条规定之教育人员这很好理解,
: 代理老师确实没列在条文中。
: p.s“公立小学没有担任行政职务的正式老师”甚至都不被认为是公务人员
: 下面是查到的法条
: 1.教育人员任用条例
: 第二条
: 本条例所称教育人员为各公立各级学校校长、教师、职员、运动教练,
: 社会教育机构专业人员及各级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所属学术研究机构(以
: 下简称学术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这里的第2条是指公务人员安全及卫生防护办法第2条
不是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2条
第 2 条 本法(公务人员保障法)第三条及第一百零二条所定人员,执行职务之安全及卫生防护措施,
依本办法规定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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