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kajimatt (Shohei Otani #11)
2016-08-24 06:25:57在看教程资讯时发现一个问题
是关于中学教育学程中
教师能否有办法拥有2个以上授课科目的教育学程呢?
记得在中学的时候曾遇过
有数学老师被分配任教体育课
有理化老师被分配教授地科课
有生物老师被分配任教理化课(教程生物和理化似乎是一起的)
不过当时应该是学校老师分配的问题,才会有这样的情况
而这情况在高中反而没有见过
所以如果一个想修中教的学生
他想要拥有2科以上的授课资格时 例如:高中数学老师也能教授高中物理
是否要修习2次教育学程(数学、物理)呢?
(这前提已建立在该生大学和硕班念的上述是相关科系,譬如大学念数学,硕班物理。)
还是只要申请一次教育学程,如果想要再申请第二科授课科目教程时,
有其他的认证规范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