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没申请 是代朋友询问
朋友自第一天申请满两个礼拜 昨天去就业服务站
就业服务站却拿出他在A县市的代理排序以及他在B县市的代理独招录取名单
并告知依就业保险法第36条
以诈欺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领取保险给付或为虚伪之证明、报告、陈述者,
除按其领取之保险给付处以二倍罚锾外,并应依民法请求损害赔偿;
其涉及刑责者,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说审核虽然会通过 但之后要缴回 而且要罚两倍的钱
所以他很担心 问我是不是要取消申请 怕被罚钱
同时他也很惊讶就业服务站人员居然查得到
我说聘期根本就还没开始 聘书也没拿到 哪算是诈欺?
会被查出在B县市的学校独招录取
我认为应该是前所学校的人事跟就服站说 因为先前服务学校的人事晓得
否则全台湾那么多县市有那么多代理代课
难道真的有办法跟教育局教育处要每一个申请者的资料吗?
在我的解读 依就业服务法申请 也有失业事实 不该视为第36条之行为
但朋友担心 所以还是想上来请教大家 是否也有遇到相类似的情况
另外 请大家向民意代表反映 代理代课真的很弱势
国道收费员的诉求都能被听到 交通部和劳动部也要处理了
为何我们申请失业补助遭挡 却继续被教育部和劳动部漠视呢?
我有写mail跟某立委陈情 但少数人的力量是不够的 大家要为自己的权利争取
若不想让我们申请失业补助 是否可以给代理教师11个月的薪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