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 失业补助 ?

楼主: ghper1 (pinpin)   2016-08-03 11:11:02
版上关于失业补助的议题繁多,本人查了“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属”网站
关于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第五条之三有提及:据劳委会承办人表示已修正就业保险
法施行细则,将使获原学校再聘之代理教师无法领取提早就业奖助津贴,但仍可领
取失业补助。
http://www.k12ea.gov.tw/ap/affair_view.aspx?sn=5bed696d-abe3-43b4-a04b-4e113a4061f9&sid=17#
本人也查了“劳动部劳工保险局”网站,公告失业给付之请领资格
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得请领失业给付:
1.非自愿离职。
2.离职退保当日前3年内,保险年资合计满1年以上者。
3.具有工作能力及继续工作意愿。
4.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14日能无法推介就业或安排职业训练。
http://www.bli.gov.tw/sub.aspx?a=UivZEHW5TAQ%3d
透过以上两个网站的描述,代理教师是符合失业给付资格,并无钻法律漏洞,何来
伪造文书一说,网站上并无放上劳动部104年10月30日劳动保1字第1040140598号涵
,是否代表这条新规则仅针对“代理教师”申办时才“特地”拿出使用。
再者,看到许多同仁到不同就业服务站询问的规定与处置皆不相同,是否代表劳动
部本身就有问题,本身法律亦有缺失。
教育部与劳动部互踢皮球,谁也不愿处理代理教师这块模糊地带,吃亏的永远是我
们,已有多位同事写信至劳动部劳工保险局反应,也有多位同事至就业服务站争取
代理教师权利,大家都是正教育体系毕业,该修的学分与教学经验皆有,何故只有
我们的权益须被剥削,望大家能一同号召争取,不要让“不吵的孩子没糖吃”应用
在我们身上,一定要闹到罢工抗争的最后手段,政府才会听到我们的心声。
另外,请Kx与Rx等人误为了反对而反对,毕竟道不同不相为谋,志不同不相为友,
代理老师并不贪心,根据“行政院主计总处”统计国人收入,最新105年4月每人每
月薪资达43560元(如何统计规范不在本次讨论范围内)
http://www.dgbas.gov.tw/public/Attachment/66211641243HCLHD3O.pdf
身为台湾的教职人员,薪资仅仅达均标,更何况我们只有十个月薪资!连均标都不到
望大家一同凝聚力量,为我们的权益号召争取。
作者: Mieke (恸...)   2016-08-03 11:12:00
有人已考上教职 所以才会评论代理收支规划不善 另外就业服务站人员 确实会来本板看 所以才会有酸言酸语出来我今年没要申请 去年申请时查了相关法条 并没有违法事实更何况 就业保险法修法的条文与此完全无关 大家心平气和讨论 一些刺激的言语还是平心静气回应 对某些人来说 领国家薪水 就该接受抨击 但我们依然理性讨论 依"法"行事
作者: redissue (...)   2016-08-03 11:23:00
建议有需要的人就都去申请,依法申请符合、不符合由相关部门认定,大就接受认定结果。
作者: kmtdpp (KMTDPP)   2016-08-03 11:26:00
现在的问题是1 2招的代理教师 大多8/16号前就公告录取结果服务站就是用这个来拒绝请领 那你说录取未必代表真的去上班啊 嗯....没去上班 就可以再去请领这样而已
作者: Mieke (恸...)   2016-08-03 11:31:00
接聘书是聘期后的事喔 没有白纸黑字 一切都是假的
作者: Jsfp (蓝天)   2016-08-03 11:31:00
请问如果未续聘,但已另外考上代理,是否就确定无法申请?
作者: kmtdpp (KMTDPP)   2016-08-03 11:33:00
申请14天内 无成功谋职 就可以
作者: boky520 (寻找幸福)   2016-08-03 11:35:00
写信至劳工保险局我已做过 会踢皮球至劳动力发展署目前正等待发展署回信 感谢各位对此议题关注 这样才能更了解 让大家对自身的权益更加清楚
作者: kmtdpp (KMTDPP)   2016-08-03 11:45:00
csw066大那篇应该说得很清楚了
作者: csw066 (wen)   2016-08-03 11:46:00
就算接聘之后也有可能出问题啊...缺的性质被改(说算错了...),请假的突然不请了(代留职停薪真的七上八下...)然后都开学了也没其他地方去,只能接受:’(
作者: kmtdpp (KMTDPP)   2016-08-03 11:46:00
这个情况 应该就能请领了
作者: csw066 (wen)   2016-08-03 11:53:00
如果是我刚说的情况还是不能申请哦(除非你之前有送件+很阿沙力的跟学校辞职--而且还要在加保的14天内...)
作者: kmtdpp (KMTDPP)   2016-08-03 11:56:00
之前没申请成功的话 劳保年资不会归零啊 再送件就好了
作者: csw066 (wen)   2016-08-03 12:01:00
之前没申请成功也就是算重新送件(要再等一个月...),而且自己辞职的话不算"非自愿离职"
作者: kmtdpp (KMTDPP)   2016-08-03 12:04:00
看不太懂 学校缺有问题 为什么要自己辞职
作者: csw066 (wen)   2016-08-03 12:10:00
从代理变代课
作者: kmtdpp (KMTDPP)   2016-08-03 12:12:00
这个不用自己辞职啊 学校缺变动 不接不算自己辞职啊除非接了 反悔
作者: csw066 (wen)   2016-08-03 12:13:00
变代课不辞也可以,但因为已经加保,当然算在就业啊~所以不能申请
作者: kmtdpp (KMTDPP)   2016-08-03 12:14:00
所以才需要写回聘条给人事啊接聘后才加保 聘书不能随便改变 你说的有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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