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igstudio (spig)》之铭言:
: 没有续聘也不能申请吗?
聘约结束30天后,如果还没有找到新学校,确实可以去办初申,因为14天等待期后办初认
,等就服站把资料传送劳保局,劳保局再查核一次就保资料的时间,如果有新学校的可能
多已起聘,自然不符申请资格,这对所有行职业规定应该都一样的。(劳保局查资料已加
保就不会发了,只是其他行业可以办提早就业奖助金)
应该很多版上的老师觉得没工作2个月应该就可以领失业给付。但在劳动法规及相关理论
,定义的“失业”是指:有求职意愿也有求职行动但找不到工作者。如果是已续聘者,大
多数都不会有“求职行动”,更遑论“找不到工作”的描述呀。
其实已申办初申者,可以很坚持要办,柜台人员是不能拒绝的,若资格不符,政府就会有
行政处分给您,届时再循行政救济管道诉愿,甚至打行政诉讼,反而更可以让法条更清楚
!
但,基于我前述的“失业”定义,应该救济不成的~
我现在也是代理教师,只是过去在就业服务中心工作,请各位版友不要鞭我,我不是替法
条、就业中心说话,而是严格定义“失业”,真的不是单纯这2个月没工作(薪水)这么
简单。
至于柜台人员说什么伪造文书就不用理他了,我们大可以说学校还没有跟我签约,我不知
道有没有续聘(以我现在的学校,到今天都没有正式通知续聘,只是听说有续聘,而且之
前也有板友在起聘日前一天被告知不续聘),另外,就服站也不可能用这点小事移请检察
机关提公诉,纯粹是要吓唬人兼嘴巴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