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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办理105学年度本局受托办理市立国民中学(含市立高级中学附设国中部)
教师甄选复试案,检送口试、试教委员及工作人员推荐表各1份,详如说明,
有意愿者请于5/20前与人事室联络。
发布日期 2016/5/9
发布单位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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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一、 为办理旨揭教师甄选口试及试教事宜,请各校协助足额推荐具有意愿且任教5年
以上之教师为口试及试教委员,并以国教辅导团团员或曾获师铎奖、阅读磐石奖
及教学卓越奖等其他优良事蹟教师为优先考量;另推荐名单送出前请务必确认已
获当事人同意,最后确定名单本局将于105年7月1日(星期五)前个别联系复试
相关事宜。
二、 上开推荐名单请于105年5月24日(星期二)前将电子档先行寄至本市OO国中
洪OO主任电子信箱(OOOOOO@mail.OOOOO.tc.edu.tw,标题请注明
“OO国中-105国中教甄口试试教委员推荐名单”),另纸本并同于当日前以
密件寄送至该校教务处汇整(台中市OO区OO路OO号)。
三、 另口试及试教工作人员推荐表电子档请于105年5月31日(星期二)前迳寄
OO国中教务处张OO主任电子信箱(OOOOOO@OOOO.tc.edu.tw)。